網絡看股票與電視看股票

2024-04-28 19: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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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獲悉,摩根士丹利表示,投資者可能會考慮購買網絡安全類股票。這傢著名的投資公司是最新壹傢表示,為了應對2024年日益增加的威脅,對網絡安全的需求不斷增長的銀行。以Hamza Fodderwala為首的分析師上調了壹係列網絡安全股票的目標價,預計該行業將受益。

其中,Palo Alto Networks(PANW.US)仍然是其首選,其次是飛塔信息(FTNT.US), Tenable Holdings(TENB.US)和CrowdStrike(CRWD.US)。本周早些時候,該機構提高了CrowdStrike和CyberArk (CYBR.US)的評級。

消息公布後,Palo Alto Networks股價周三收漲5.22%。飛塔信息和CrowdStrike的漲幅均超過3%,而Tenable的漲幅為1.49%。

除此之外,摩根士丹利還更新了以下目標價:

Cloudflare(NET.US)從60美元上調至66美元;

科力斯(QLYS.US)從137美元漲至150美元;

Palo Alto Networks從304美元漲至375美元;

Rapid7 (RPD.US)從55美元漲至60美元;

Varonis係統(VRNS.US)從45美元漲到了55美元;

Zscaler (ZS.US)從180美元漲至195美元;

飛塔信息從60美元漲至77美元;

SentinelOne (S.US)從25美元上調至27美元;

Gen Digital (GEN.US)從26美元漲至28美元;

值得壹提的是,去年,網絡安全股票類股的中位數上漲了70%,但摩根士丹利認為,隨著最近的檢查和調查數據支持需求不斷增長,2024年還有上漲空間。

買股後在電視上薦股獲利

上海壹股票經紀人獲刑11個月

7月28日上午,上海壹中法院對本市首例使用“搶帽子”手法操縱證券市場案作出壹審判決,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對被告人硃煒明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並處罰金七十六萬元;扣押在案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證券公司、專業中介機構等的內部人員,買賣或者持有相關證券,並對該證券或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以便通過期待的市場波動取得經濟利益的行為,業界稱之為“搶帽子”。

經審理查明,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8月26日間,被告人硃煒明擔任國開證券龍華西路營業部經紀人,並受邀擔任某證券類電視節目嘉賓。

其間,硃煒明在其親屬“硃能榮”“孫桂英”“張武英”名下的證券賬戶內,預先買入“利源精制(002501,診股)”“萬馬股份(002276,診股)”等15隻股票,並在隨後播出的前述電視節目中通過詳細介紹股票標識性信息、展示K線圖或明示股票名稱、代碼等方式,對其預先買入的上述15隻股票進行公開評價、預測及推介,再於節目在電視臺首播後1至2個交易日內拋售相關股票,人為地影響前述股票的交易量與交易價格,獲取非法利益。

經審計,硃煒明買入前述股票交易金額共計人民幣2094.22萬余元,賣出股票交易金額共計人民幣2169.70萬余元,非法獲利人民幣75.48萬余元。

上海壹中法院認為,被告人硃煒明身為證券公司工作人員,違反規定買賣或持有證券,並通過公開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在相關證券交易中非法獲利75萬余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罪,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鑒於硃煒明在開庭審理時能自願認罪,且退繳全部違法所得,在量刑時酌情予以考慮。據此,上海壹中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犯罪過程

據《財經》雜誌老師的報道,硃煒明的操作很簡單。“談股論金”節目每周壹到周五晚7-8點播出,硃煒明的節目大多排在周五。於是他在周五上午買入,下午收盤後在QQ群里推薦,晚上節目播出。等散戶在下壹個周壹沖進去之後,硃煒明在當天就脫手。

這是非常典型的“搶帽子”手法。也就是券商、咨詢機構、專業中介等工作人員,買賣或持有相關證券,並對該證券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以便通過期待的市場波動來獲利的行為。

根據公開資料,硃煒明曾擔任國開證券經紀人,利用其掌握、控制的親屬的證券賬戶事先購買了利源精制、萬馬股份、博暉創新(300318,診股)、三泰電子、北京君正(300223,診股)、富奧股份(000030,診股)、天原集團(002386,診股)、上海物貿(600822,診股)、襄陽軸承(000678,診股)、神劍股份(002361,診股)等多隻股票。

隨後,硃煒明利用其在第壹財經頻道“談股論金”欄目擔任特邀嘉賓的身份,在節目中公開評價、預測上述股票,並在節目播出後的3個交易日內賣出,獲利近50萬元。此外,硃煒明還通過其控制的親屬的證券賬戶進行證券投資交易,交易金額約4000萬人民幣。

2016年7月12日,證監會對硃煒明涉嫌操縱市場及從業人員買賣股票案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決定書見2016[87]號),合計沒收硃煒明違法所得4526731.70元,罰款13580195.10元。

證監會相關稽查人員介紹,回顧案情,可以發現,本案有四點明顯的違法違規特點:

壹是涉案人員身份特殊。硃煒明係國開證券的經紀人,在證券市場有長期的工作和投資經驗,且在第壹財經頻道“談股論金”欄目擔任特邀嘉賓,身背耀眼光環,是壹名有較大影響力的公眾人物。

二是社會影響大,覆蓋麵廣。硃煒明善於發揮其表現能力,積極參與各種線上、線下的投資者見麵會、宣講會,微博賬戶被數十萬股民關註,業內知名度高,並通過衛視頻道直麵廣大投資者,吸引無數投資者眼球。

三是違法周期長,行為惡劣。硃煒明在其擔任第壹財經頻道“談股論金”欄目擔任特邀嘉賓的2-3年期間內持續使用“搶帽子”手法拉擡其所持有的股票價格,炒作多隻股票,交易金額約4000萬人民幣,獲利數十萬元,在普通股民中的影響十分惡劣。

四是調查對象采取了壹定的規避調查手段。硃煒明利用與父母共同居住的便利,讓父母為其辦理證券開戶、資金劃轉等業務。這對調查部門的調查、取證、保密等工作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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